內地加強查處網絡傳銷
【新華社北京電】記者一日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為加強網絡傳銷打擊力度,工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做好查處網絡傳銷工作。近年來,網絡傳銷違法活動日益突出,打着所謂“微商”、“電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愛心互助”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屢見不鮮。網絡傳銷因其主體和標的虛擬性、行為跨地域性等特點,與傳統傳銷相比更具隱蔽性、欺騙性和社會危害性。網絡傳銷案件往往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員多、波及地域廣、涉案金額大,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通知要求,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多種途徑篩查案源線索,從中發現和確定涉嫌從事傳銷違法活動的網站、網頁,綜合運用網絡調查、實地核實、可疑資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強線上與遠程電子數據證據採集、固定和分析工作,獲取相關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追根溯源,確定重點打擊對象。
網絡傳銷的宣傳大多需要利用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網絡服務提供商。通知要求,屬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這些網絡服務提供商的監督規範,建立常態化、通暢的溝通渠道。網絡服務提供商對利用其提供的服務渠道實施的傳銷行為,要為調查取證、處理違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協助配合。對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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