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有退休社工涉嫌利用患有抑鬱症患者的信任,騙取患者近 18萬元,中級法院改判 1年 9個月徒刑,退休社工若於 1個月內繳付 2萬元予澳門特區後,緩刑 3年。
這名退休社工以美金不能在本澳使用,協助兌換為港元作理由,騙取患有抑鬱症、且間歇性記憶能力較差的患者的銀行存摺及提款卡,並將 3個賬戶內的款項幾乎提清,被初級法院判處 3年徒刑,緩刑 3年,檢察院因不服可獲緩刑的判決提出上訴。中級法院審理時駁回上訴,並認為這名退休社工已向受害人賠償 31萬元,顯示他已盡力修補對受害人所造成的損失,可將刑罰作出特別減輕,改判 1年 9個月徒刑,同時維持緩刑 3年。 (雷翠雲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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