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年達:唔使上法院嘥時間
【本報消息】南灣C、D區十多幅土地月底到期,業權人對此尤為關注,政府昨發新聞稿指南灣湖 C、D區規劃按“城規法”跟進。南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華年達指出,“政府如果認為收回土地是合法,就是合法,政府認為跟那條法例都得,政府有理由嘛!唔使上法院,嘥時間!”
南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的南灣湖 C、D區土地批給期月底屆滿,如按新《土地法》規定,與C、D區多幅仍未發展的土地一併被收回及不予續期,該公司日前舉行關於新《土地法》對澳門影響的研討會,希望政府採取相應行動尋求解決方案。
對於政府昨日發出新聞稿內容,華年達認為,“佢哋(政府)唔答我哋,答嘅嘢無關係,講其他嘢!(與城規法)無關係。政府回應所指的地段與該公司在南灣湖C、D區擁有的地段無關,而是針對南灣湖C、D區的政府官地。”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