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本報駐北京記者鐵怡八日電】國務院新聞辦七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胡祖才介紹建立和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對此,胡祖才表示,《意見》對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作出了頂層設計,明確了審查物件、審查方式、審查標準、實施步驟、保障措施等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個結合、四類標準、五項措施”。
他說,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也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的任務。胡祖才表示,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實際是要建立一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只有公平競爭,市場機制才能有效,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下才能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才能有效地激發市場主體的創新活力。
他表示,至於具體的業態,還是要按照公平競爭制度審查當中的標準來判別。對具體的情況,要根據標準來深入科學地評估,最後確定,然後採取相關的措施。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