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巡查無權執罰生禍患
防火修章如蝸步
【本報消息】消防局今年巡查了二百多間工業大廈和場所,但即使發現與消防規章不符之處,亦無權直接執罰,而是要交其他部門處理。修改《防火安全規章》有望改變困局,不過修章時間一再延後,工務局最新表示,冀今年提交法案予行政會。
雖然消防人員在火場出生入死,但在消防問題上,本澳消防局可說是“冇牙老虎”,根據《防火安全規章》,工務局及發出准照的實體才是相關監察權限單位。若消防局巡查發現工業大廈或場所有不符規章情況時,並無權執罰,而是要通過書面通知有關權限部門作適當處理。
行政程序冗長
跨司、跨部門的行政程序所花費時間令人憂心,故政府一直有意修章,賦予消防局執法權處罰違規消防個案,改變過往只能提意見的被動局面。去年亦有不同部門的官員分別表示,預計可於同年底完成修章草案交予上級。可惜,到現時為止仍未見有修章動靜,據說修章草案進入了諮詢階段。
說好的修章到底何時成真?工務局回覆查詢時提到,正就《防火安全規章》的修訂諮詢業界意見,爭取今年內送交行政會討論。修訂內容主要為清晰消防局及工務局在防火安全範疇的責任,尤其對於建築設計、防火安全設備、設施及系統的設計及其審批、工程監管等的分工。其立法工作分為兩方面,一為以行政法規規範防火安全技術規章;二為以法律規範樓宇防火安全的責任及處罰制度。
涉私隱難檢倉
另外,消防局回覆表示,上月派員到所知的迷你倉巡查,並會將有關報告書以書面方式通知相關權限部門。由於迷你倉具有私隱性質,消防局無權開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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