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問題 修法管的士
為打擊無良的士違規行為,政府今年四月推出“的士規章”修訂草案,建議引入“被動式放蛇”、自願錄音、去“投資化”、釘牌及違規“連坐”等,居民受落,業界反彈,一時間社會紛紛擾擾,爭論不休。昨有團體公佈“的士民調”,更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立法會明亦將舉行辯論大會。冀當局釐清問題癥結及找到方向,希望政府在平衡業界利益下,盡快決定最終修法方向,並提交立法會立法,及早糾正的士亂象。
的士修章最大爭議是“被動式放蛇”,業界質疑違反《刑法典》禁止的“放蛇”制度,又擔憂被警員“砌生豬肉”。群力智庫公佈的“澳門居民對修訂的士規章”的民調則顯示,逾千份問卷中,有七成二居民支持引入“被動式放蛇”,足見民意取向,促政府要敢於作為。“被動式放蛇”實乃秘密偵查,具法律依據,不少法界中人亦認同,只要執法人員不主動引誘司機違法,僅喬裝乘客,由司機主動提出違法要求,是法律允許的取證方式。
然而,只引入“被動式放蛇”制度,又沒有實質證據,執法時雙方往往各執一詞,口同鼻拗,因此在的士內安裝錄音系統相當重要。“的士規章”草案建議引入“自願在車廂內安裝錄音監控系統”,業界並非全部反對,甚至有部分業界主動希望安裝錄音系統,可惜遇到“個資法”具體操作難的關卡。
參照電話錄音的例子,“個資法”只規定,要獲得當事人的“明確同意”,且屬於“自由、特定且在知悉的情況下”。所以現時政府或電訊服務,都是徵詢居民,並要求居民按下數字按鈕開始錄音,故有指“按掣”都算同意的表態。“的士錄音”亦可依此思路“照辦煮碗”,有律師建議的士錄音,可在司機及顧客都按下錄音掣才開始錄音。
翻查資料,個資辦從來沒有直接否定“的士錄音”,反而個資辦主任今年五月受訪時指出,從未收到“的士規章”修訂的最終文本,所以對的士錄音只是討論。可見立法部門及個資辦似乎通過媒體“隔空對話”,不如兩個部門正式面談,“三口六面”講清楚,或者可為的士錄音找到出路。
至於的士“去投資化”的問題,業界多數是擔憂“去投資化”,會令六百五十個永久的士車主利益受損。但議員、社團及的士業界均建議,政府採用回購永久年期牌照的方案。政府可以考慮回購,但回購金額如何令民間同意、業界滿意,相信仍“有排拗”。
今屆立法會會期將於明年八月中結束,逾期未審完的法案均成“廢案”,但政府只承諾於今年底提交“的士規章”予立法會,換言之,立法會只有約八個月審議,時間緊逼,冀當局及早提出法案。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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