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有違基本法
吳在權:土地法可修改
【本報消息】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指很多人捉錯用神,誤解中央的意旨“《土地法》唔可以修法”,遂變成“鵪鶉”不敢言,但未有正面回應會否上訪中央。
雖然表明自己“一百一十三幅一幅地都冇,因為已經被人殺咗”,但吳在權講起《土地法》仍然火氣十足,堅持其有違基本法。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去年在京會見澳門立法議員曾講過“《土地法》立得好!”中聯辦主任李剛去年十二月又曾公開表示認同《土地法》未違反基本法、法律剛立不宜即刻修法,結果令到個個都變成“鵪鶉”咁。“點解啊?因為出面有人傳啊,中央的意旨唔可以修法啊,唔准講啊。”
但吳在權的理解卻不然,他越講越勞氣,自嘲是“其中一、兩個堅持的傻仔”,認爲“中央領導人要求港澳全面、準確、貫徹、理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就是代表澳門出問題。”“‘一國兩制’行咗十六年,正確,之不過係理解上出問題咋嘛。”他又稱,行政長官去年底赴京述職時見到港澳辦主任王光亞,王曾“隱隱晦晦”稱,“澳門的事澳門自己以法律解決,中央唔理。”他認為意味着《土地法》可以修改。
包括他在內的同場地產商被問及會否上訪北京、問清楚中央意向,吳在權始終未有正面回應,稱“如果我有條件去問,就我拍板 啦”。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就接力發話,指距離七月底南灣湖C、D區收地只剩下兩個多星期,作為業界代表之一,覺得大家應繼續講出實情,“好的法律三、四十年都可以唔使改,有問題的法律多一日都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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