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潛規則
九百大元超低成本拍MV出位的騎呢女子組合FFx,成員之一的Shirley被其他成員力數三宗罪及踢出組合後,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大爆遭前經理人視作性奴,又經常被帶上時鐘酒店開房,繼而又指前經理人因轉追另一個成員,她才會成為犧牲品。惟前經理人在網上發聲明否認;此外,另有一宗網劇副導演被指在酒店涉強姦面試網劇女子一案,亦於前日審結,被告堅稱女方用陪睡換取演出機會,這是娛樂圈的潛規則,最終強姦罪名不成立,但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兩單新聞看似風馬牛不相及,但當中其實都存在着同一個問題,娛樂圈到底有沒有用身體換取演出機會的“潛規則”呢?可以相信,要是向任何一個有知名度的女藝員查詢這條問題,答案必然是:“不知道,未見過!”並強調她本人絕對不會這樣做,但這樣的答案可信程度又有多大呢?
用身體換取演出機會或者金錢,難聽點說句,是跟世界上最古老的職業其實無分別,不單止是娛樂圈如此,其他行業工種都可能有,只差在有沒有被公開。無可否認的是,縱然許多人都明知潛規則屬不正當行為,但卻無力抵抗,只因為若想成名,必須先有機會,想有機會必須先付出;也不要以為潛規則只適用於新人,任何級數的女星同樣都會有可能遇到,分別只在於要求的回報是大與小。
不過,最常見的是女星在付出後卻未必能得到相應的回報,曾經有傳聞指某奀星為爭演女主角機會,先後向副導演、導演、監製以至投資者獻身,但最終仍然被“走數”,連演出路人甲的機會都沒有。奀星正是有冤無路訴,又不能宣之於口壞了自己的形象,吃了虧也只能啞忍。而相對於這飽食遠颺的“走數”賤男,還是一位已故的六十年代導演來得有膊頭肯承擔,但凡有過霧水情緣的女星,他都必然會安排對方在其電影中演出,惟亦講明只提供機會、不包走紅,算是講得出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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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 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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