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合約
司警昨日回應傳媒查詢一宗詐騙案件稱,從本月十四日至昨天下午四時,共接獲四十五名人士報案,指被一間投資公司詐騙及簽發空頭支票,總涉案金額約 三千一百三十八萬澳門元,當中有一至兩名報案人為該公司員工。司警局已立案偵查,有關案件正在調查中。
消息指,涉事公司為本澳某國際控股集團,業務遍佈兩岸四地,以至日本及美國,發展包括房地產、金融、餐飲、醫學美容、藝術及電影等多元化產業。在今次案件中,該公司以高息存款吸引他人“投資”,在合約中訂明每兩個月派息一次,每次發放金額為投資額的百分之五。合同中又訂明,若公司發生破產或宣佈停業,將不會派息,但保證退回投資金額。
據悉,最近該公司業務疑出現問題,未能如期派息,最終導致爆煲收場。投資者未能聯絡上負責人,連本金也無取回。今次蒙受損失的客戶大部份為本澳居民,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受害人報案。
早前有另一集團涉嫌非法集資,以高息吸引客戶存款,由於存款戶收到的利息支票「彈票」,追討不果下懷疑被騙於是報案求助而揭發事件,涉及存入金額超過三千三百萬元。司警經調查拘捕涉案集團的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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