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到前妻家中縱火被拘捕
被捕男子姓盧,三十二歲,澳門人,報稱是司機。本月十九日深夜盧某到訪女事主位於路環石排灣的住所。兩人早於三年前離婚,當日上午盧某的現任女友到達女事主的住所,因三人的感情問題上門責難,並入屋搗亂,女事主隨後報案追究。盧某當晚到場是希望前妻銷案放棄追究但遭拒絕,雙方發生爭執繼而動武,女事主的衣服更被扯爛,女方逃離單位到管理處報警求助。
在等候警員期間,女事主收到前夫傳送的短片,嚇然見到單位內的睡房著火,待警到場後進入單位,警員發現一個紙皮盒放在房內,內裡有報紙正在焚燒,於是協助將火救熄,由於盧某已離開現場,治安警於是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
司警在翌日將盧某帶返調查,涉案人供認因前妻拒絕其要求因而縱火發洩,現被司警落案控以縱火罪,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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