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法案提出個人帳戶下設政府管理帳戶、供款帳戶及保留帳戶三類子帳戶。政府建議三個子帳戶可在不同情況下整合,例如僱員可因需要將政府管理帳戶或保留帳戶的款項轉移到供款帳戶,以提高僱員供款的可攜性,增加央積金吸引力。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法案建議社保為居民開設的個人帳戶下設政府管理帳戶、供款帳戶及保留帳戶三類子帳戶,分別由社會保障基金和退休基金管理實體管理。當中政府管理帳戶將轉入特區政府每年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由社會保障基金根據審慎風險管理原則進行管理;供款帳戶是僱主和僱員的供款,保留帳戶則是供款帳戶取消後轉入的結餘,由有關的退休基金管理實體根據投放安排進行管理。一般情況下,個人帳戶只在年滿 六十五歲時方可提取。
委員會主席關翠杏稱,政府進一步解釋制度中個人帳戶的三個子帳戶,即政府管理帳戶、勞資合供的供款帳戶和保留帳戶,僱員可因需要將政府管理帳戶或保留帳戶的款項轉移到供款帳戶;而僱員於轉職或離職時,可將供款帳戶中的累算權益整合至政府管理帳戶或保留帳戶。
關翠杏稱,當局希望透過三個子帳戶的整合,提升僱員供款的可攜性,增加僱員對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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