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議員關翠杏在書面質詢稱,翻查立法會審議《土地法》的意見書,委員會向當局明確指出:公開資料的機制必須要確保市民能夠知情,並有條件參與程序,發表意見。而當局在當時也接納了相關建議。但目前當局在執行免除公開競投的土地公示機制時,不單沒有同時發放新聞稿或公告,且在十五天後便刪除資料,這種公示方式,公眾根本難以及時知悉和發表意見,明顯違反《土地法》規定的資訊公開透明及讓公眾知情等法律原則。 關翠杏質詢當局現時在免除公開競投的土地公示期間,當局不會向外發佈任何新聞稿或資訊的做法在社會上已引來不滿。當局今後會否承諾當再有其他公示個案時,會通過新聞稿或其他公告的方式,讓社會知悉有相關公示,以便有需要時能及時發表意見。(江惠玲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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