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物業登記服務(下)
此外,上述計算公式亦適用於計算抵押登記費用,但由於抵押登記涉及銀行貸款,銀行一般會訂定一些還款期、利息等,以及為將來追收欠款而訂定若干費用,登記局在計算手續費時便會先將銀行的貸款額、銀行利息,以及為追收費用而定的費用這三項費用相加,再按以上公式計算登記費用。
書面報告與物業登記證明
物業登記資料一般可透過兩種形式公開:書面報告(查屋紙)及物業登記證明。
書面報告(查屋紙)的作用是核實有關物業的業主姓名是否與其接洽的賣主姓名相符、有關物業是否已抵押予銀行、欠銀行錢或涉及訴訟,因為如涉及這些情況,買主便要十分小心,一旦購入此等物業,便可能要承擔相關責任,最壞的結果是假如欠款不獲償還,法院下令進行司法變賣,該單位便有可能由買主以外的其他人投得。所以在購買物業前要查清楚有關物業有否涉及任何債務糾紛,接洽人是否真正業主、或其代理人是否有權代表業主去商討某些條件等。
須注意的是,書面報告祇供參考,不可作任何法律行為之用。
至於物業登記證明,卻是一份證明文件,可作法律行為之用。例如,當某人想做公證行為,即賣樓予接洽的買家時,買家(或業主)須到登記局申請物業登記證明以辦理公證書,即“簽契”之用。此外,如一些司法訴訟涉及不動產時,亦需要物業登記證明。
法務局已全面推出網上預約服務
為了方便市民,法務局繼去年(二○一五年)年底推出網上預約辦理各項公證服務後,本月(八月)更推出各登記局的網上預約服務,換言之,物業登記局的服務,包括物業登記、申請書面報告,以及物業登記證明等,都可以透過網上預約辦理。市民登入法務局網頁(www.dsaj.gov.mo),點擊“網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即可輕易選擇合適的辦公時段及地點申辦各項登記公證服務,節省現場輪候時間,亦可隨時登入網站修改預約。
最後,如果市民對物業登記服務有任何疑問,可致電二八五七 · 一五五○查詢。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物業登記法典》第一條、第四條及《物業登記手續費表》第二條。
(如對本欄有任何意見,請致函宋玉生廣場三九八號中航大廈廿一樓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或電郵89872233@dsaj.gov.mo,並註明姓名及地址。)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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