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交通廳持續不定點不定期檢控駕駛者對斑馬線上的行人不讓先,交通警員上午在皇朝區行動,對違規駕駛者即場開出罰單。
治安警表示,目的為提高駕駛者禮讓行人的意識及加強檢控違規者;並重申,若駕駛者不讓行人通過斑馬線,可被罰款600至2,500澳門幣,累犯者罰款1,200至5,000以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同時提醒行人,如果違規過馬路,可被罰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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