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關緊後門開車致老婦跌出車外
巴士司機嚴重傷人緩刑
【本報消息】巴士司機疑未關後門便開車,導致年近七旬老婦跌出車外受傷。司機早前應訊時承認疏忽,只瞥眼一看視頻就開車。初院法官昨日宣判,判定司機應為意外負上全責,指身為職業司機應當較一般駕駛者更審慎駕駛,判他一項過失嚴重傷人罪成,入獄一年四個月,緩刑兩年;禁止駕駛九個月,准緩刑一年,條件是一個月內向特區政府捐獻五千元。
案情顯示,二○一四年七月二日,現年五十八歲周姓司機駕駛一輛巴士駛至氹仔偉龍馬路近機場巴士站時,未關緊後門便開車,致一位老婦跌出車外,倒地骨折。
法庭早前重新指派醫生組成鑑定小組,重新評定意外導致受害人的傷殘率。對於受害人主張提前退休工資的損失,合議庭認為受害人年逾六十八,未能認定其即使沒有發生意外,仍會受僱於原有公司,僅裁定精神損失包括行動不便賠償為廿五萬元,加上其餘獲認定的醫療費等,受害人獲賠廿六萬多元,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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