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擄女生意圖性侵落網
【本報訊】據中央社苗栗縣七日消息:苗栗縣發生初中女學生遭人強擄上車灌藥意圖性侵案,涉案張嫌落網後供稱與女方是網友,但手機、電腦查無雙方通聯資料。
扮肚痛上廁所脫險
苗栗縣五日驚傳有初中女學生放學後,在距離校門口約一百米處的停車場,遭男子強押上車,強灌不明藥丸意圖性侵。所幸女學生機警,佯稱肚子痛央求前往速食餐廳上廁所,剛好在餐廳內碰到其他同學,立即請她們幫忙報警,男子才急忙開車離去。
家長隨即帶女學生前往醫院緊急洗胃,沒發現毒品或其他藥物異常反應,經過一天觀察,目前已回家休養,但因受到驚嚇,情緒仍然不穩定。
警方調閱監視器過濾影像,掌握一部黑色轎車以車追人,追查出設籍雲林縣的三十一歲男子涉有重嫌,昨晚循線前往他在彰化員林租屋處附近埋伏,今天中午大批警力準備破門攻堅前不斷向屋內喊話,張男最後自行開門,並坦承犯案。
涉案張姓男子已離婚,育有一子,曾因交往未成年女友遭對方家屬控告妨害家庭,兩年前曾在苗栗一間溫泉飯店做過糕點師傅,目前無業。
警方調查,張男當天請女學生從後座旁幫忙撿拾駕駛座下方的物品,再伺機將女學生推上車,載往苗栗市大同停車場內以童軍繩綑綁性侵。警方在張男作案用黑色轎車駕駛座椅下方及左後座踏墊查獲兩顆白色藥丸。
聲稱與女生是網友
張男第一時間即坦承犯案,但聲稱與女學生是網友關係,兩人在網絡聊天室認識。張嫌供稱,案發當天開車北上找女學生,給她吃的是“止痛藥”;然經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科偵組查證兩顆藥丸為長效型安眠藥,對於為何購買藥物男子交代不清,清查他手機、電腦相關資料也都已重灌刪除,查無雙方通話交往記錄。被害女學生則否認認識對方。
警方表示,詳細案情仍待釐清,全案晚間依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張男移送苗栗地檢署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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