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據資料,今年上半年可統計的有關販毒和吸毒案件至少45宗,當中不少案件屬非本地人所為。由於本澳毒品犯罪的刑罰偏低,更被人利用為國際毒品的中轉站或散貨地。對此,街坊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禤紹生建議當局檢討相關法律,提高罰則,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做案的犯罪行為,並對吸毒的未成人實行強制戒毒。
禤紹生指出,《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由2009年生效至今已有6年。由於刑則相對偏低,如禁毒法中的第十一條,對於較輕的生產和販賣毒品,最高可判五年徒刑,最低可以科處罰金,加上高額利潤誘惑,導致有人心存僥倖,把澳門作為國際毒品的中轉站或散貨地,以身試法,這也是近年的販毒和吸毒案件呈上升趨勢的主因之一。更有人利用未成人心智未熟和判別是非能力相對差的特點犯案,對未成人的健康成長極其不利,也對社會造成很大的危害。建議當局檢討相關法律,提高罰則,以增加犯罪成本,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做案的犯罪行為,同時加強跨境合作,共同打擊毒品犯罪。
禤紹生表示,根據現行法律,對吸食毒品的刑罰,只處罰三個月徒刑,或最高科處六十日罰金,但相較香港對於吸食毒品的刑罰,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三年,本澳的吸毒刑罰成本顯然偏低。另外,有關部門推出「緩刑戒毒計劃」,原意是希望透過緩刑,推動更多吸毒人士自願戒毒,但實踐證明該計劃成效有限,應適時檢討。建議通過修法提高吸毒罰則和成本,增強法律阻嚇力。由於吸毒對未成人危害特別大,使其身心受到摧殘,建議公權力積極介入未成人的戒毒服務,使其儘快離開毒品之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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