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社屋為主經屋為輔
黎寧倡推暫住房助置業
在打工仔置業難問題上,政府應旁觀還是出手?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黎寧主張,政府無理由助民買屋,但應具針對性、健康地幫助一些有需要人士,如推新類型房屋讓有意置業者暫住,亦應提高樓宇成交價透明度,以免“假樓價真成交”。
確保有得住而非買
黎寧認為,若與五年規劃中的其他範疇比較,土地、房屋議題略顯欠缺時間表,房屋供應內容與以往所說無異。不過她表示可以理解,因有關問題難以解決,如收地並非“話收就收”、阻力大,難一時三刻解決。看到政府有誠意、決心,但相信要落實需時。
她認同“社屋為主、經屋為輔”政策,此方向不一定代表社屋大量多於經屋,而是政府先滿足需要社屋的人士,讓其居有其所。作為負責任政府,應確保所有人“有得住”,而非“有得買”。就文本中沒有提及的新類型房屋,黎寧則認為相當有必要,可作為“另類社屋”,讓仍在儲蓄首期的年輕人租住一、兩年,間接幫助他們上樓。“而唔係再起多啲經屋,賣完就無,就算你起一百間,即刻賣晒之後,政府存貨都係得個零,係無底深潭。”如社屋般有退場機制,政府存貨就不會永遠清零。
樓價高存人為因素
澳門樓宇單位數量為二十多萬,新城A區將建兩萬八千個公屋單位,她質疑增加十分一單位會否過多。且因大家追求舒適環境,每一單位所住人數已較以往少,只是澳門缺少投資工具,導致剛性、非剛性需求並現。不贊成政府經常干預市場的她認為,樓價高企與人為市場恐慌有關,同時亦有資源錯配問題,社會多需要細單位,但市場大單位多。有感現時的單位成交資訊透明度低,買家“得個估”,容易被市場叫價推高樓價,然而叫價並不等於成交價,望政府加強成交價透明度,助市民理性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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