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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忠任天津市委書記 黃興國被免職

2016-09-14 00:27


■李鴻忠
【中新社北京9月13日電】據中國官方媒體13日消息,中共中央日前決定,李鴻忠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湖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黃興國不再代理天津市委書記,免去其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市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官方簡歷顯示,李鴻忠,男,1956年8月生,漢族,山東昌樂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8月參加工作,吉林大學歷史系歷史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經濟師,是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其1975年8月至1985年6月一直在遼寧工作;1985年6月至1988年11月,歷任電子工業部辦公廳秘書,電子工業部黨組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秘書;1988年11月至2007年11月在廣東工作,曾任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深圳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2007年11月至2016年9月在湖北工作,曾任湖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
黃興國此前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其自2014年12月底代理天津市委書記至被查已20個月,創下超長「代理」紀錄。他也是中共十八大之後第十個被查「落馬」的中央委員,此前九人分別是令計劃、蘇樹林、李東生、楊金山、楊棟樑、周本順、蔣潔敏、王珉和田修思。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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