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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澳消委會聯合發佈中秋消費提示

2016-09-15 01:14

【特訊】珠海、澳門兩地消委會日前共同發佈最近一期商品聯合比較試驗結果報告暨“十一”黃金周消費提示,為中秋、國慶兩節期間訪澳遊客提供參考。
黃金飾品方面,澳門金飾市場所零售的黃金產品分為足金金飾,以及在港澳地區俗稱“K金”或“彩金”飾品。
根據澳門第1/2003號法律《訂定黃金商品化法律》規定,足金金飾的黃金含量純度不少於千分之990,而“K金”或“彩金”金飾的黃金含量純度,雖然不足千分之990,但也要符合法定標準,如18K金或彩金產品,其黃金含量純度不少於千分之750。而上述法律規定所有黃金產品都要在產品及單據上標注其黃金含量純度。
關於收費方面,足金金飾一般會按當天飾金牌價計算,另外,會有手工費及佣金等費用所組成。而“K金”或“彩金”金飾,上述法律未有限制其價格訂定,商號一般以“一口價”的形式出售,當中價格不一定與其黃金含量相符。因此,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黃金產品時,應根據自身需求,甚至二手市場價值等作參考。
內地消費者在澳門選購“瑞士製造”手錶較多,認為品質有一定保證。業界提醒,符合“瑞士製造”手錶主要滿足有三個條件:(1)機芯為瑞士生產;(2)在瑞士完成組裝;(3)在瑞士完成生產者的最後檢測。同時符合上述條件時,商號方得以“瑞士製造”、“Swiss made”或其他含“瑞士”或“Swiss”一詞的表達方式推銷鐘錶貨品。
為此,建議消費者在選購手錶前,應清楚瞭解商號所推介或聲稱“瑞士製造”的手錶,是否符合上述條件。
澳門市場銷售的電子產品,有“行貨”和“水貨”之分。“行貨”是經當地的產品生產商或獲授權的代理商直接輸入,“水貨”則非由當地的產品生產商或獲授權的代理商輸入。“水貨”不等於是“假貨”,或不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消費者切記向商店索取及保留購物單據,而單據應載有商店名稱、貨品名稱、交易金額、交易日期,以及特別的交易內容。澳門消委會還建議消費者選擇“誠信店”購物,將更有保障。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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