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交通事務局前運輸管理處處長盧毅華涉嫌貪污案,初級法院合議庭早上傳召證人作供,涉案公司之一的聯合泊車管理公司前女職員作供稱,製作標書時曾受案中第 5被告、聯合泊車管理公司前經理梁潤輝指示修改標價,每次修改均是調整員工薪酬金額;她又表示曾目睹案中第 2被告、交通事務局前一等技術輔導員潘毅來公司,潘毅到公司時也曾正值她製作標書期間。 她又稱,聯合泊車管理公司負責管理的公共停車場均人手不足,若交通事務局派員巡查,便會由其他停車場調派人手到場,但不知為何公司知悉當局巡查時間。 (羅曉彬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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