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議員何潤生書面質詢當局會否放寬工業大廈用途限制。工務局在回覆時指出,工業大廈有特定標準,工業場所的部分運作、設備和生產物料,對防火、安全等潛在一定風險,法律規定工業用途不可與其他用途混處於同一樓宇;加上部分工業運作可能會產生噪音、振動、空氣等情況,即使其他非工業用途符合消防、衛生和樓宇安全,一旦與工業用途混處,亦可能產生其他問題。 工務局又表明現時沒計劃就土地、城規和樓宇的 工業用途 重新定義。文化創意、設計服務、電子商務及多媒體製作等行業需視乎每個個案具體作業流程及工序,才可界定是否工業。 (鄺惠敏 黃偉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