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局備設施培訓應對家暴
明年兩服務庇護中心投入運作
社工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長吳慶文相信,隨着“家暴法”生效後求助個案或上升,當局正籌備透過由民間機構管理,包括預留三十六個宿位予家暴受虐者,以及因應部分被法官要求須遷離住所的施暴者而提供短期住宿支援設施。
預料明年將有新的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和相關短期庇護中心投入運作。另外,當局現已為逾三千名前線警員、醫護界、公共部門和社服界等提供相關培訓課程和普法宣傳教育。
警員培訓公眾普法
吳慶文接受本報專訪時介紹,社工局在實踐三級預防的發展藍圖下,與家庭及社區服務範疇通過合作,已凝聚本澳逾四十個民間服務單位提供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庇護中心、廿四小時危機支援服務、保護兒童及相關專項輔導服務等,務求做到全面的個人和家庭服務支援網絡。其中,透過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與當局的家庭服務處和社工中心聯成網絡,共同處理一般家庭糾紛及屬輕微的家暴個案,現時在各區已有九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局方預計明年將有一間新的綜合服務中心和一間為家暴受害者提供短期庇護的中心可投入運作。
針對前線警員的家暴培訓,以及公眾的普法宣傳,吳慶文介紹,社工局為讓社會各界正確理解家暴和法案中相關協作內容,去年十一月起,共派出一百名同事負責相關培訓工作,包括向治安警和司警約九百五十名警員提供廿四場基礎培訓,又向治安警和司警約九百五十名警員舉辦廿三場程序指引及通報機制說明會。同時,當局已向公共部門、醫護、教學和社服單位等專業人員和設施代表,舉辦多場家暴法講解會,讓公眾正確認識家暴法內容。
吳慶文強調,“家暴法”生效後,當局仍持續舉辦相關培訓課程和普法宣傳工作,也相信透過完善的通報機制和各部門間協作,當局將處理服務更多個案,達至和諧家庭和社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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