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長遴選過程
一、遴選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聯大主席呂克托夫特和時任安理會輪值主席鮑爾共同簽署一份公開信,正式啟動徵求、遴選和任命下任聯合國秘書長的程序。
二、提名
會員國以信函形式將候選人提交聯大主席和安理會輪值主席,二者會根據進展向會員國散發候選人名單,並向其提供非正式對話或會面機會。
三、競選
今年四月起,候選人參加包括電視辯論在內的公開競聘活動,接受各成員國的大使,以及聯合國以外的非政府組織、商界代表及個人的詢問。
四、討論
十月,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將對人選展開討論並一致同意的話,再由安理會推薦並經聯大任命。
五、上任
明年一月一日,新任聯合國秘書長上任,一屆任期為五年。
(據新華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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