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越漢強姦罪成入獄
【本報消息】十九歲少女相約朋友到漁人碼頭飲酒作樂,豈料獨自等人期間,慘遭三名越籍“色魔”先後輪姦。三名越漢昨被初院裁定各三項強姦罪成,入獄五年九個月至七年。法官指他們需尊重女性,切勿再犯,今後必須反省過錯。
三名被告依次為Tran Xuan Loi(被判監五年九個月)、Nguyen Van Hanh(被判監五年九個月)、Tran Xuan Gioi(被判監七年)。
案情顯示,去年八月三十日清晨,曾飲酒的女事主再相約友人到漁人碼頭玩樂,就在等候友人期間,遭三名被告搭訕,他們借故攙扶帶醉的女事主,帶至附近草叢輪姦,過程中沒使用避孕套。女事主當時由於不勝酒力,無力反抗,慘遭蹂躪後立即致電男朋友告知遭受侵犯。
法官昨宣判時指出,本案大部分事實得以證實,女事主是在不自願情況下,遭三名被告強姦三次。三名被告在過程中輪流把風,並由於第三被告兩次壓在女事主身上,令她不能動彈,因此第三被告的判刑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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