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為名玩弄女童
王傑姦騙罪成囚16年
【香港中通社十三日電】廣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法院今日公開宣判原“百色助學網”負責人王傑強姦、詐騙一案,以強姦罪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傑有期徒刑十六年,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王春任有期徒刑五年。一度被稱為“大山裡的天使”的王傑曾以助學為名玩弄女童,並拍下不雅視頻要求女童為他人提供性服務。
強姦多名幼女
經法院審理查明:二○○九至二○一五年,被告人王傑以資助百色貧困學生為名,先後強姦學生農某月、覃某,並在被告人王春任強姦學生黃某梅的共同犯罪中提供幫助。此外,王傑以需要資助貧困地區學校課桌椅為名,採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愛心團隊資助款一萬五千元(人民幣,下同),並佔為己有。
法院認為,王傑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明知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為他人強姦提供幫助,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其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行為構成詐騙罪,應實行數罪並罰。被告人王春任明知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兩被告人強姦幼女,應從重處罰。鑒於王春任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屬於自首,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辦百色助學網
據悉,廣西隆林人王傑從百色市右江民族師專畢業後,先後在隆林多處村小任教。他二○○六年以個人名義創辦“百色助學網”,着重資助當地貧困女生求學,他因此一度被稱為“大山裡的天使”。網站成立九年時,他自稱資助了四千餘名貧困孩子,共接受逾萬名愛心人士捐款七百多萬元。
廣西媒體隨後曝光了王傑利用“百色助學網”為幌子,蒙蔽愛心人士,性侵多名山區女童的事件。經調查,“百色助學網”不僅存在克扣學生助學金、偽造貧困生資料等情況,王傑還多次以部分或全部不予發放助學金為由,脅迫或利誘未滿十四周歲的受捐助女學生與其發生性關係,被性侵女童多達兩位數,多數未滿十四周歲。
出售女童初夜
據了解,被王傑性侵後,這些山區貧困女孩多年來生活在恐怖和王傑的控制中,成為性工具的同時,也成為王傑的特殊生意——他不但向資助者兜售女童性服務,以上萬元的價格出售女童初夜,還以此為誘餌,向商人們招商、拉投資,誘騙女生接受外地老板嫖宿或包養。
王傑事件被曝光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去年八月十三日深夜,隆林警方將王傑控制。事件在公益圈內引發震動。廣西區內四十多家公益組織負責人八月廿二日在南寧參加公益組織自律研討會,共同商討制定《廣西公益組織自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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