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投資賭檯收息辦居留權
兩內地女呃三事主逾千六萬
【本報消息】兩名內地女子涉向他人訛稱投資賭檯可收“高利息”,以及“有路數”協辦投資居留從中詐騙,數十人中招,共被騙超過一千六百萬港元。司警接手調查,日前在本澳拘捕涉案兩女,現正追查贓款下落,跟進幕後有否集團操控。案件有待跟進。
被捕兩女分別姓劉,五十五歲,新會人;姓楊,四十五歲,中山人,無業。涉巨額詐騙及偽造文件等罪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兩宗騙案手法雷同
司警上月二十九日先後接獲三名本澳及台灣商人舉報,指遭人詐騙,經調查發現作案手法類似,懷疑是同一伙人所為。其中一事主於二○一三年認識涉案兩女,對方稱可投資本澳某賭場賭檯,每月可收取投資額百分之三的利息。事主信以為真,經考慮後,於一四年中投資五百五十萬港元,現金交予涉案劉某,有人開出存款收據。事主起初每兩月均收到利息,惟至去年十月後便無再收到利息,兩女更失去聯絡。事主合共收到三百萬港元利息,但本金“凍過水”。
另一事主遇騙手法相同,投資二百萬元人民幣後,收取一定數額利息,騙徒便不知所終。
廿萬保證金辦居留
第三名事主於一四年底認識涉案劉某,對方訛稱在賭場有業務,因工作之便有二十多個投資居留名額,有方法協助他人“加快”來澳並取得居留權,每人須交二十萬至二十六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事主信以為真,受二十五人委託,於去年一至八月向劉某交出近九百萬港元,款項傳至劉某指定戶口,期間有人偽造申請文件及印章。劉某得手後逃之夭夭。
司警經調查分析後鎖定目標,本月九日在本澳邀請涉案兩女返局問話。兩人否認犯案,聲稱款項交給另一名不知名者,但無法取得該人的聯絡方式。警方繼續調查案件,追查贓款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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