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12萬係高收入需加稅?
財政部專家:純屬謠言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網、央視廿四日消息:近期個稅改革再度成為熱點,針對有觀點稱“年收入十二萬元以上被定為高收入群體,要加稅”,多位熟知個稅改革的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專家對記者回應說,這一觀點是誤讀,純屬謠言,十二萬元不是劃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年所得十二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自行申報早在二○○六年就開始執行了,不是甚麼新鮮事,也不是任何加稅的意思。
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年前修訂個人所得稅意見,建立年收入十二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制度,並非劃分高低收入標準,今後亦難以成為高低收入人群劃分的標準。
央視評論員指出,從稅收的功能上看,個稅有着調節收入差距,建立社會公平的意義。因此在具體實施中,“高收入”的門檻如何設定,以及個稅起爭標準的設定都需要反覆衡量和精算,以制訂出“高和低”的界限。而從目前的情況看,十二萬的年收入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甚至都買不起兩平米的房子,所以這個標準被成為“富人”,其實並不符合實際情況,使得個稅並不能真正發揮調節收入的作用。事實上,由於目前個人徵信系統不健全,灰色收入廣泛存在,真正的富人可以通過各種管道輕鬆“逃稅”,這也讓調節高收入階層的稅收卻淪為城市中產階層身上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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