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昨日出台執行《房地產市場調節政策操作細則》,進一步明確房地產「限價」政策。根據通知內容顯示,新建商品房實行價格備案制,價格增幅不應高於參考基準價格的3%;需要調整價格的,重新備案的間隔期應在六個月以上。同時,要求經營性用地競買保證金將由原來的30%調整為50%;當住宅用地競買價格達到設定的最高限價時,轉為競保障性住房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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