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稱尊重客觀事實維持現高度
東望洋爛尾樓有望重建
【本報消息】東望洋超高爛尾樓項目有望重啟,維持現已建高度。文化局長吳衛鳴表示,有關個案已拖了一段長時間,綜合衛生、景觀等考慮下,並尊重現有客觀存在事實,故文化局作出不反對意見。但強調未來有關建築物涉及重建時,必須按八三/二〇〇八批示(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即不得高於五十二點五米。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日前在立法會上表示,東望洋超高爛尾樓項目在八三/二〇〇八行政長官批示前已准許建一百二十六米高,但後因八三/二〇〇八批示而停建多年,目前已建的八十多米高可保留。
文化局長吳衛鳴被問及為何文化局建議維持現有八十多米高度時表示,有關個案已拖了一段長時間,綜合衛生、景觀等考慮下,尊重現有客觀存在事實,故作出不反對意見。但強調未來有關建築物涉及重建時,必須按八三/二〇〇八批示,即不得高於五十二點五米。
至於會否擔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因而除去澳門世遺之名?吳衛鳴指有關猜測難以回應,但跨部門已有充分考慮。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則表示不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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