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程序 加強立法
立法會昨日開放,讓居民入場親身了解議會設施、議員工作及議事流程,參觀的學生關注議會環境、立法程序;社會關心的卻是本屆立法會進入最後一個會期,按現時進度有否能力處理積壓眾多的法案,加上明年換屆,議員或分心選舉工程,立法質量會否打折扣?甚至很多法案最終無法如期完成,變成廢案?
四年一屆的立法會明年第五屆選舉,本屆任期倒數不足一年,但屈指一算,幾個爭議大、利益層面廣、審議多時、進度緩慢的大法如“非強制性央積金制度”、“高教法”、“修改控煙法”、“預算綱要法”、“修改立法會選舉法”;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私人公證員通則”、“租務法”、“禁毒法”等。已分發三個常設委員會細審的法案目前有十四個之多,必須在明年八月換屆前細則性通過,否則將淪為廢案。可以預料未來的十個月,議會勢必加班加點。
近年施政報告羅列明年的法律提案項目,但執行率一直未如人意,一六年度施政的六項法律提案,至今尚有“區際刑事互助法”、“的士規章”兩項未見影,即達標率僅三分二。行政法務司司長日前表明,“消保法”、“的士規章”很大機會在本屆會期不送審。
立法進度不理想,歸根究底,問題出於行政。現時的部門主導立法,提案後要交法務等部門取得意見,一來一回、一修一改,費時失事;即使成功交到立法會審議,但每逢大修或小改,來來回回,一拖多時。更離譜的是往往立法會將修訂意見送交政府後,政府遲遲不再交新文本,陷於膠着狀態。
所謂的加強立法統籌,與立法會強化溝通之說,似乎得個講字。如果只是再舊事重提建立集決策、統籌、草擬和諮詢於一體的立法統籌組織體制,而不見實效,議會、社會都不會收貨,何況這個統籌組織遲遲未見影。立法遲緩、爭議法案拖得就拖,必須解決,否則行政、立法必然雙輸。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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