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了興建約五十三米的新中央圖書館大樓,計劃拆卸在法定文物清單內的建築物 (舊初級法院) 後部。上星期,記者詢問相關問題時,文化局局長吳衛鳴一度表示,將有「更好的明天──新中央圖書館規劃展覽」,並對記者說:「你到時睇展覽啦,依家我同你講,你都唔會明。」
記者睇咗都係唔明
昨日,記者「真係去?睇展覽」,一如所料,現場沒有明顯的新資料,基本上是政府近月多次展示的簡報 (PowerPoint) 內容。心想:「真係唔明吳衛鳴點解認為記者睇?個展覽就會明?」除了敷衍或已不能繼續自圓其說外,還有甚麼可能令吳衛鳴說出上星期的答案?
近來,不少市民,以及行政長官委任的委員會委員得悉初級法院的法庭和拘留室可能被拆毀,都提出「應該保留」的意見。現正進行、所謂「更好的明天」的展覽雖在舊初級法院舉行,卻沒有實地標示很可能拆卸的部份,甚至拉起「紅線」,不許參觀者視察,實在令人不解。
文化局有一張「保留原建築物立面及內部空間範圍示意圖」,市民可從中了解可能拆卸的範圍。該局也在「建築活化方案」的展板加入這示意圖,其尺寸約是展板的五十分之一。筆者要指出,合理的判斷緣自充足的資訊。拆卸文物的資訊非常重要,卻在展覽中非常不足,官員還能厚著面皮呼籲市民「理性」討論?
官員喜耍「語言偽術」
九月底,吳衛鳴清楚表示,若不拆卸部份建築,新中央圖書館就不能在政府的選址出現。即是拆卸已成了「硬道理」。不過,一個月後,澳門中央圖書館館長鄧美蓮聲向議員描述可能拆卸部份時說:「我們因應深化設計,會作適度的改建。」請讀者自行判斷:這不是「語言偽術」,還是甚麼?
上星期,吳衛鳴辯解,文物清單有不同級別,最高級別是「紀念物」,需要最嚴格保護。舊初級法院屬於次一級的「具建築藝術價值的建築物」,保護的要求較寬鬆。請在很多年前聲稱「愛澳門」的吳衛鳴講清楚:現在有哪些「具建築藝術價值的建築物」,如同新中央圖書館計劃一樣被大範圍拆卸。
「硬銷」展覽避開關鍵問題
若前所未有,即是新中央圖書館計劃是一個先例,是一個政府大幅度破壞法定文物的先例。往後,政府可以拆卸另一文物,私人發展商當然可以「大條道理」緊隨其後。新中央圖書館真的帶來「更好的明天」?恐怕是更差。至少,這個「硬銷 (Hard Sell) 展覽」已避開眾多關鍵問題,例如:其他選址的可能等。
本報記者 疋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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