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仲裁中心副主席馬善才:
調解比訴訟省時保密
【本報消息】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副主席馬善才表示,本澳調解程序解決糾紛個案尚處起步階段。今年中心祇接到一宗調解個案。調解程序相對於司法訴訟有保密性、彈性、省時、費用低等優先,希望社會各界加以推廣。
馬善才表示,相對司法訴訟,調解制度略勝一籌。司法訴訟無論結果如何,最終會令雙方由朋友變成敵人,終止雙方合作關係。但調解制度則可得出雙方可接受的雙贏方案。由於澳門司法程序耗時長,調解制度可節省時間,但具體調解時間要視乎個案爭議性及複雜性。
調解另一優點是程序開始後,倘其中一方認為調解員欠缺公正及不合理,可隨時終止調解;訴訟則不可單方面終止。調解費用也比司法程序低,調解員收費每小時一千至二千元,仲裁中心則收取一千至五千元的行政費用;司法程序則要聘請律師。
該中心五年前開始舉辦調解員培訓課程,參加者參與培訓課程後,通過調解員資格評核試,才可申請成為中心調解員,目前已吸納六十至七十多個調解員。雖然現時需要的調解個案不多,但調解員在學習調解糾紛技巧後,可把技巧應用在事業、工作及人際關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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