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貪”莊耀受審
【本報訊】據封面新聞七日消息:涉嫌貪污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五點七億多元,這一數額,使得六十六歲的莊耀超越受賄三億餘元的于鐵義(龍煤礦業控股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成為中國“第一貪”。
本月一至三日,茂名市中院公開審理了廣東物資集團原董事長莊耀受賄、貪污和故意銷毀會計賬簿一案。該案未當庭宣判。
涉貪賄5.7億元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莊耀涉案的時間跨度長達十四年,可分為三個階段:
一九九九年至二○○九年,莊耀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五億五千四百三十七萬餘元。
二○○二年至二○一二年,涉嫌為他人牟取巨額不正當利益,並非法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一千六百五十萬元。
二○一三年八月,涉嫌夥同他人銷毀廣東名居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會計賬冊。
記者注意到,會計賬冊被銷毀時,莊耀已退休近四年。也正是在賬冊銷毀第二年,二○一四年十月,六十四歲的莊耀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調查。他因此成為當時廣東退休時間最長的被查“廳官”,也因此成了“反腐不退休”的典型案例。
自稱不煙不酒
一九五○年,莊耀出生於廣東省普寧市,曾是原海南牙叉農場知青。青年時代,他就讀於中山大學經濟系。
“對那些損害集團利益、吃裡扒外的人,我是最不能容忍的”。莊耀曾向媒體表示:“我對目前的收入是滿意的(平均月收入在四千至五千元)。我既不吸煙,又不喝酒,也不去泡‘夜總會’,基本沒甚麼額外開銷。因此,目前的收入,對一個三口之家來說,還是蠻夠用的。”十三年前的二○○三年,莊耀接受媒體採訪時曾如此表示。
常發驚人之語
被查前的莊耀,曾擔任廣東省政協委員,並常常發出驚人之語。比如,二○○九年廣東省政協十屆二次會議大會即席發言,莊耀建議放開買二套、三套房的限制政策,“讓有錢有能力的人去買第二、第三套房子,他們住不了會出租出來,沒錢買房的人租房來住”。
再比如,二○一○年,廣東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分組討論時,莊耀曾大談“賣樓生意經”。他當時稱“做房地產就像印鈔票。”他也正是因此,被網友稱為“最牛房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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