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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提案被否決 官委︰工會法是社會不稳定的計時炸彈

2016-11-10 22:08






 
回歸16年來,議員第8次提案訂立《工會法》再度被立法會否決,提案的三名勞工界議員重申,訂立《工會法》目的是要落實《基本法》的規定,履行國際勞工公約的要求,填補法律空白,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體系中建立相應規範。反對法案的議員大多是老調重彈,指法案不完美,現時並非立法的適當時機,法案若獲通會破壞勞資關係,甚至趕絕中小微企,《工會法》專搞特殊階級、搞亂社會,議員每次提案都被否決,說明澳門本無必要為訂立《工會法》。
官委議員徐偉坤表示,澳門商人現時面對請人難、人工高、舖租貴的困境,是「在商貧窮」。《勞工法》對商人來說已是一張「隊到埋心口」的刀,如果再立《工會法》等於「放多張刀在喉嚨,死得!」他說︰「係咪無咗工會法,工人權益就無保障?薪酬待遇倒退?晉升受阻?社會地位不保?」又指過去一些勞資糾紛中,勞方都處於較優的位置,輸的都是資方。他說︰「集體行動,即是罷工啦;集體談判權,即是講數啦;呢啲係社會不稳定的計時炸彈,勞方咁疊馬,資方即時跪低,澳門咁嘅微型經濟體係受唔起的,虛不受補,不適宜引入。」
官委議員馮志強認為,澳門幾十年來都未有《工會法》,亦不見得有什麼問題,「搞《工會法》,會令中小微企全部都收檔!係咪想博企全部跑路?」他說,現今強調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任何狹隘的界別、社團意識都是要不得,沒有大局觀,沒有前瞻性,任何個人和團體都是難成大事。「 如果所有界別都要為自己訂立一個法例,都強調維護自身利益,試問這將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
馮志強指出,法案強調立法原意是要履行國際勞工公約要求。他說︰「公約話可以成立,但無話一定要成立。呢啲係政客開下的空頭支票,片面過於追求社會福利,只會全部破產!」澳門無必要不顧自身實際情況就照搬國際的一套。又指,中國革命沒有照搬國際共產那一套,堅持實事求是,把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革命實際相結合,最後取得了全國勝利。而新中國成立後,也沒有照搬西方一套,堅持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而且搞得相當成功。「西方一些國家天天詆毀我們,我們卻越走越好,祖國越來越強大。」
支持法案的議員區錦新表示,很多議員視《工會法》如同洪水猛獸,工會法屢遭否決的原因並不是澳門無而需要,而是因為議會當中有太多商界代表覺得利益受損。他指出,《基本法》保障澳門居民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訂立《工會法》是盡快填補空白。每名議員都曾經發誓要擁護《基本法》,不能夠有利益時就擁護,無利益時就不擁護,這是違反議員誓詞。至於反對的議員稱現時並非立法的時機,區錦新則說,無論經濟好還是差,那些議員總是說現時並非適當時機,「任何時候就話唔可以立工會法既,咩叫適當時機呢?任你解釋既啫。」
有關法案最終以12票贊成,15票反對而被否決。提案的三名勞工界議員關翠杏、林香生、李靜儀對結果感到遺憾,在表決後聲明指出,制訂《工會法》不單止要維護勞動者的權利和參加工會的自由,亦更好地規範工會的運作,對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具有積極意義。國際、國內的歷史和實踐表明,制訂《工會法》,把協調勞資矛盾的機制納入法治軌道、規範運作是更有利於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
作為國際勞工公約的要求,已經適用於澳門的有關公約是要定期就有關工作的落實情況作出回應,如果澳門在這方面一直空白,會令國家尷尬。「面對國際勞工組織一而再的批評,難道特區政府可以繼續無動於衷?我們可以容忍我們的國家在國際場合上不斷因澳門未能就《工會法》立法而尷尬?」他們表示會繼續為推動訂立《工會法》而不懈努力。
 
《工會法》表決結果:
贊成︰林香生(間)、關翠杏(直)、吳國昌(直)、區錦新(直)、陳明金(直)、何潤生(直)、陳美儀(直)、梁榮仔(直)、施家倫(直)、李靜儀(間)、黃潔貞(直)、宋碧琪(直)
反對︰馮志強(官)、徐偉坤(官)、劉永誠(官)、蕭志偉(官)、唐曉晴(官)、馬志成(官) 、黃顯輝(官)、歐安利(間)、張立群(間)、陳澤武(間)、鄭志強(間)、崔世平(間)、陳亦立(間)、麥瑞權(直)、鄭安庭(直)
缺席︰崔世昌(間)、高開賢(間)、陳虹(間)、高天賜(直)、梁安琪(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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