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4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地區“行政院”14日表示,為促進台灣與香港、澳門經貿往來,當局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共識將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台灣與港澳海空運輸事業,在互惠原則下,可相互減免營業稅及所得稅。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港澳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新增條文,明定台灣地區海運、空運事業在香港澳門取得的運輸收入或所得,及香港或澳門海運、空運在台灣地區取得的運輸收入或所得,得於互惠原則下,相互減免應納的營業稅及所得稅。
關於具體減免稅捐的範圍、方法、適用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辦法,則將由台財政部門依據台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協議事項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台“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14日說,修法將賦予台灣跟香港、澳門互相減免海空運稅捐之法源,以符合租稅法律主義。希望條文修正可以促進台灣與港澳的經貿投資往來與人民交流,並強化台灣投資環境,吸引港澳海空運事業來台設立營運據點。
張稱,當局當天舉行的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中,也對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達成共識,兩個修正草案都將於本月17日送“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