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攤檔專售年花 或減“花墟”阻街
祐漢公園將設年宵花市
【本報消息】今年農曆年宵市場除設於塔石廣場外,將新增祐漢公園設年花售賣檔位,以便居民購買應節年花。近年每逢農曆年前夕,北區多個大廈公共地方變成花墟,廣受普羅大眾歡迎,長做長有。民間也對北區增設年宵市場談論多年,終見當局行動。
年宵市場競投登記
民署近日登刊農曆年前夕年宵市場申請經營通告,除了設置在塔石廣場的廿四個賀年禮品檔、六個年花檔及四個小檔外,另在祐漢公園設置八個售賣年花攤檔。有意者可參與競投經營。
本澳年宵花市,除了受場地所限,也受消費模式影響,由早年設於議事亭前地到近年遷師塔石廣場,年宵市場以銷售精品年貨為主,雖有部分高級花卉銷售,但未能回應一般居民購買年花的需求,令北區“花墟”應運而生,由於價錢相宜,品種選擇符合居民家居所需,生意一直不俗,經營地點和範圍更有擴大跡象,人氣更勝年宵市場。社會人士早年已提出,北區人口眾多,居民對辦年貨、買年花有相當需求,認為北區也可增設年宵花市,但多年沒有下文。
今年民署終有新動作,首次於祐漢公園設年宵市場,專售年花。當局新設地點售賣年花,回應民間需求,也增添歲晚熱鬧氣氛。但是會否與北區多幢大廈公共地方的“花墟”,形成爭生意的局面,又或有多少人願意入場經營?尚屬未知數。
“花墟”阻街存隱患
雖然年宵銷售不需領有專門牌照,只需花卉植物入口符合規定便可,但站在公共衛生、大廈安全角度,北區“花墟”始終屬於“霸佔”大廈居民生活空間,一旦不幸發生突發事故,通道受阻,影響救援,後果可大可小。去年擺賣情況更甚過去,有人為方便增加存貨擺賣,在大廈公共地方“騎樓底”位置,以“層層疊”方式“築起”貨架擺賣。
雖然祐漢公園花市的設立,不會令其他地方的經營變成違法遭取締,但涉及公開擺賣的行為,也不等於當局不能過問。究竟如何管理歲晚擺賣經營問題,平衡居民、商販需要及社區秩序與安全,還需部門節前多與商戶、經營者溝通,節日巡查、勸喻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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