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公積金促購房消費升級流動
【本報消息】新加坡國立大學房地產研究院院長鄧永恆表示,新加坡公共房屋由建屋發展局全權負責,加上中央公積金制度,讓當地居民可以使用公積金購買組屋或私人住宅,最終建立住房階梯,促進住宅消費的升級流動。
鄧永恆表示,簡單而言,新加坡住宅市場分為私人住宅及政府公共組屋兩部分,後者佔八成五至九成,大部分新加坡人都住在組屋,因此政府的組屋起得漂亮,才可提高居民生活質素。新加坡並成立建屋發展局,負責土地開發、房屋規劃、設置、轉售、管理;私人住房市場完全由市場主導。
提到新加坡的組屋,不得不提當地的中央公積金制度。該制度一九五三年在公積金法案規範下,於一九五五年七月一日引入。最初祇作為一個需要供款的社會保障制度,向勞工提供退休福利。後來不斷加入其他功能,包括一九六八年允許新加坡人使用公積金儲蓄向建屋發展局購買組屋,到一九八一年甚至可使用公積金購買私人住宅。
新加坡居民每年要繳存公積金,如卅五歲以下人士,僱員需繳存月收入兩成,僱主則繳存14.5%。為鼓勵居民繳存公積金,政府擔保公積金賬戶享有最低2.5%的無風險利息收入。透過建屋發展局及公積金制度,實現居民有其屋的公共房屋政策目標,並建立住房階梯市場,促進住宅消費的升級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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