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澄清案件排期情況
終院僅有前檢長一審案
【本報消息】前檢察長何超明經約兩個月預審後,案件訂於下月五日開庭。有葡文媒體報道澳門某些律師質疑開庭日過快,與其他刑事案安排有別,憂慮代表律師準備辯護時間過短。終審法院辦事處昨就此澄清,指終院目前只有這一宗一審案,有羈押犯案永遠優先審理,而且被告的代表律師由申請預審起一直到終院查閱卷宗,目前為止從未就此投訴。何的律師回覆查詢表示,因應案件複雜性及卷宗資料龐大,已申請延長答辯期限。
終院辦事處昨日發出新聞稿,澄清前檢察長案的排期問題,承認第一審法院有羈押犯案件的排期通常為五個月,但這些法院要開庭審理數百宗案,而終院目前只這一宗一審案件。
處方表示,被告的律師並非只有一個月時間閱讀卷宗和準備辯護。自檢察院提出控訴後,被告於八月廿九日申請預審。九月六日,預審法官宣告預審,由彼時開始,被告的律師一直有在終審法院查閱卷宗,並由多名律師同時多次查閱卷宗。到目前為止,被告及其律師也從未投訴無法查閱卷宗。
申請延答辯期限
何超明的辯護律師團回覆查詢時表示,被告涉觸犯千多項罪,卷宗量龐大,但在聲請預審的十日期限間,他們只准在法院辦事處辦公時間查閱卷宗,禁止影印,只能手抄,以閱讀、筆錄研究案件非常困難,於預審辯論結束時,仍未能完全查閱所有卷宗資料。
他們在上周三獲通知開庭日後,根據法律申請在所屬律師樓查閱卷宗,但兩日後收到通知,不獲批准,只准在法院辦事處查閱案件,遂於昨日中午再提交申請。他們表示,由通知開庭日至審判日期不足一個月時間,面對如此龐大卷宗,不夠時間細閱,以及準備答辯、庭審辯護,為此已按法律規定申請延長答辯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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