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防火規章消防局有執罰權
消防局長梁毓森表示,現時消防局接到阻塞走火通道的情況,會立即派員了解,但只可作勸喻,將書面報告交權限部門跟進。未來新修訂的《防火安全規章》出台後,消防局會有執罰權,接到投訴先勸喻、後票罰。
梁毓森表示,現時《防火安全規章》修訂草案已經完成,規章的修訂由工務局作主導。消防局與工務局保持密切的溝通,消防局對《防火安全規章》作出建議,全力配合修法工作。
在新規章未出台前,消防局接到市民投訴大廈通道停泊電單車、走廊或後樓梯存放雜物和防煙門不常關等投訴後,會即時派員到場了解,但只可勸喻管理公司或有關人士改善,再寫報告交由權限部門跟進。消防局也會持續派員巡查跟進管理公司或有關人士有否聽從勸喻,但因阻嚇力不足,當中也有市民不聽勸喻,問題未有解決。
先勸喻後票罰
《防火安全規章》修訂案生效後,消防局將有執罰權,相信防火工作更有效。消防局會注重和關注電單車和雜物阻塞走火通道的情況,做好相關宣傳和教育工作,接到投訴會派員實地了解情況,發現有違反《防火安全規章》的情況,採取先勸喻,若不改善,後票罰的方法。他並透露,消防局建議將迷你倉列入《防火安全規章》火警高風險範圍,設有針對性的防火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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