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威人42商鋪毋須繳印花稅

2016-11-18 05:50

  【本報訊】威尼斯人公司被政府追收2個度假村42份商鋪租約印花稅共400多萬元,威尼斯人拒絕繳交,理由是與商鋪簽訂的是讓予商業中心內商鋪使用權合同,屬非典型合同,不應徵稅。終審法院裁定威尼斯人勝訴。
  案件在中級法院一審時,行政當局已被判敗訴。上訴案中,行政當局提出應對印花稅繳納總表的租約印花稅作擴充性解釋。但終審法院指出,法律在1988年通過時,商業中心仍是鮮為人知的事物,沒有跡象顯示法律的徵稅對象包括讓予商業中心內商鋪使用權。立法者其後多次修訂印花稅規章,本可規定向涉案的合同徵稅,因此裁定有關合同不屬印花稅規章或印花稅繳納總表徵稅範圍。

新華澳報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