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威尼斯人公司被政府追收2個度假村42份商鋪租約印花稅共400多萬元,威尼斯人拒絕繳交,理由是與商鋪簽訂的是讓予商業中心內商鋪使用權合同,屬非典型合同,不應徵稅。終審法院裁定威尼斯人勝訴。
案件在中級法院一審時,行政當局已被判敗訴。上訴案中,行政當局提出應對印花稅繳納總表的租約印花稅作擴充性解釋。但終審法院指出,法律在1988年通過時,商業中心仍是鮮為人知的事物,沒有跡象顯示法律的徵稅對象包括讓予商業中心內商鋪使用權。立法者其後多次修訂印花稅規章,本可規定向涉案的合同徵稅,因此裁定有關合同不屬印花稅規章或印花稅繳納總表徵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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