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下稱 “委員會”)是根據第1/2015號法律《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設立,委員會為公共行政當局的合議機關,以進行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認可和登記。
委員會設立登記委員會和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共兩個專責委員會。其中,登記委員會負責審查登記申請人的學歷及資格,至今處理了2326個資格認可和登記申請個案。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審議登記成為實習導師和參加實習的申請,以及統籌持續進修及實習期內的相關培訓工作,至今處理了40項持續進修活動認可申請。
委員會是由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以及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私營部門的專業人士構成。十三名成員其中七名為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其餘六名為私營部門的專業人士。主席及副主席分別從公共行政當局代表及屬私營部門專業人士的成員中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屬私營部門的成員應具有都市建築或城市規劃範疇的適當經驗,且為該等範疇公認傑出及具備適當資格的專業人士。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可續期。
(土地工務運輸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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