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昨還公布完成討論《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以及《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成分要求》兩份行政法規草案,前者刊公報後翌日生效,後者則九十日後生效。
婦委會加入兒童事務
為進一步維護兒童權益和關注兒童的發展需求,以及回應聯合國建議本澳要加強執行部門與機構間協作,有必要加強兒童事務工作,且在考慮婦女及兒童事務緊密相關,政府決定改組○五年成立的婦女事務委員會,加入處理兒童事務。
成員上限不加反減
法案建議變成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續是一諮詢機構,旨在協助政府制定及推動婦女和兒童政策,並監察有關的執行情況。委會主席續任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社工局局長任副主席,成員人數上限為二十八名,包括各相關政府部門,最多十五名來自婦女、兒童及青少年、教育、文化、就業、醫療衛生、社會服務等範疇社團代表,以及最多五名在上述所指範疇被公認為傑出的社會人士。這較婦委會最多三十五名減少。該會維持每年開兩次平常會議。
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成分要求有規定
至於《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成分要求》行政法規草案,則是第七份因應《食安法》有關食安標準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之規定。
政府表示,在制定標準時已對本澳市售嬰兒配方食品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充分考慮食品法典委員會、產品主要來源地的標準,以及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鄰近地區標準,以保證標準符合世貿組織規定及與國際接軌,確保符合標準之產品足以保障嬰兒健康下,不會對嬰兒配方食品供應構成影響及避免貿易障礙等問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