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修訂《立會選舉法》小組審議已進入尾議,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說,會於下月九日簽意見書,讓法案能趕及在年內通過。他又相信,因應人大就宣誓釋法,立法會內部已就此展開研究是否要修訂相關議員宣誓規定。
二常會上次會議已基本細則性討論完《立會選舉法》修訂案的條文內容,昨日會議主要與會議員尤直選的提出許多具體個案操作問題,讓列席官員解答釋疑,包括一些做法是否被視為賄選、宣傳聲浪、競選宣傳、籌款、傳媒公平報導等。
陳澤武透露,今日舉行的會議亦會續討論具體個案,對法律修改已沒甚麼特別意見,立會與政府的法律顧問密鑼緊鼓工作,修葺字詞、行文等,冀下月九日簽意見書,並讓法案在月內通過,因其內規定選管會要於前一年成立,「十二月一定要過到呢個法案」。
對於法案新增簽署擁《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等規定會否影響審議進度,陳澤武強調,他們認為九日完成是有足夠時間的,而且他們對新條文的取態是應該的、「完全沒有問題」,並沒有怎樣麼去特別討論過,「我?係百分之一百支持,連吳國昌議員在內」,「可能我?情況同香港唔同啦」。
是次人大釋法指向議員宣誓規定,那委員會會否建議相關方面去跟進修訂以更好落實?陳答道,相信立法會執行委員會和法律顧問已因應相關情況去處理,「唔使我?提議佢地已經做緊啦」。不過香港是由立法會主席等監誓,而本澳則是由特首,未來會否調整他稱這是法律觀點問題,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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