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香港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上訴被駁回,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在判詞摘要指出,人大常委會釋法對香港法院具有約束力,按釋法解釋的香港基本法第 104條規定,梁頌恆和游蕙禎拒絕宣誓,在法律上立即自動喪失議員資格並離任,容許他們重新宣誓在法律上並不可能。 判詞摘要指出,當爭議的題目是基本法訂明的憲法規定時,法院對議題作出審判,並不損害立法會的權力或功能,法院只是確保立法會和立法會議員根據基本法的憲法規定依法行使權力。議員在立法會的發言不受法律追究,並不適用基本法 104條要求議員就職宣誓的情況。 (區賢達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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