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繼續審議《預算綱要法》法案,聽取法律顧問意見,總結歸納後將向政府遞交意見,下次將邀請政府代表列席會議討論。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法律顧問意見指,法案對於政府預算透明度規定不明確,僅有“適當披露”等描述,建議增加更為明確的條文。此外,在責任與監察方面,法案沒有訂明,如果政府部門不依照準則行事會有何後果,亦希望政府向委員作更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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