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即時報道
  • 每週專題
  • 藝文爛鬼樓
新聞
  • 工聯議員促將暴雨等「極端」天氣事件納入僱員工作安排指引
  • 靜雞雞諮詢?「生態島」環評首次公示倒數中 海豚保育團體促一人一信叫停項目
  • 6百元醫療券下月1日起使用 範圍擴至深合區
  • 解決「租霸」問題 特區政府擬引入較簡便勒遷程序 遲交租金達5個月便可啟動
  • 6月18日至7月2日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參選人報名
  • 首季本地居民失業率為2.7% 按季下跌0.2% 收入中位數按季升5百
  • 高士德區一間日用品店被揭涉嫌非法進口及無牌供應藥物
  • 社工局:日後院舍青少年若外出後尋找不果 所有受資院舍最遲要晚上11時報警
  • 兩間食品廠被揭共用340公斤過期餡料製包點 市政署:有兩間食店售賣
  • 團體到勞工局遞信 要求檢視政府外判商用大量外僱、「專才引進」政策
  • 今早清晨湖畔大廈火警 疑電線短路引致 150人須疏散
  • 巴士現性騷擾 嫌犯曾有前科
  • 昨晚上機場附近一女途人橫過馬路被撞倒 涉嫌酒駕司機不顧而去
  • 昨晚上機場附近一女途人橫過馬路被撞倒 涉嫌醉駕司機不顧而去
  • 美國人權報告批本澳言論、集會、結社、政治參與等自由及權利「嚴重」受限制 特區政府: 罔顧事實、抹黑
  • 文發基金:去年批出資助約二億 涉一千七百多個活動及項目 一億多免息貸款待還
  • 指露宿初中生從未「幾日無返院舍」教青局:學生或因當時「一時嘅情況」導致此訊息
  • 內港碼頭對開海面昨日發現一男性浮屍
  • 本月初「少年」輕生 教青局未發稿公佈? 黃嘉祺:因應個案 「個別處理」
  • 石排灣業興大廈第八座停電逾一日半 修復需時 三長者需入住臨時院舍

遞信抗議修法限制參選自由 學社︰思想審查讓特區淪為獨裁極權

2016-11-30 19:47


 
新澳門學社到立法會遞信,反對政府在修訂《立法會選舉法》法案中新增要求候選人聲明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等條文。學社認為,新增的條文缺乏客觀標準,容易被濫用,構成一個基於政治思想審查的篩選機制,讓選管會審查範圍擴大,將一切反對政府的聲音滅絕,排拒於立法會門外。澳門人的基本政治權利將無以保障,澳門特區必會逐漸淪為獨裁極權的政權。
學社指出,危害特區及國家安全的罪行,已經有《刑法典》及《維護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處理,日前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所說的「未雨綢繆」實是偽命題。上述兩法規定當中亦不單純以言入罪,指明了使用或煽動使用具體暴力手段才可判定有罪。
《選舉法》修訂草案建議以粗略的行政程序審查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且未有提供任何具體檢驗準則和程序,有關修改缺乏定義何種「行為」或「不作為」構成不效忠特區及不擁護基本法,定義模糊難免給予選管會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容易令《基本法》所保障之平等被選舉權受不合理剝奪。這項修改,實無必要,亦欠嚴謹。
再者,《選舉法》第六條(無被選資格):「下列者無被選資格:(一)行政長官;(二)主要官員;(三)在職的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四)任何宗教或信仰的司祭;(五)本法律第四條所規定無投票資格者。」現行規定中無資格被選者五。頭三項事關權力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互不干預;第四項實踐政教分離原則。此規定體現限制政府權力並保障公民權利的憲政主義精神。修改文本添加的要求,與此精神背道而馳。
學社認為,容許行政當局就政治或思想信仰剝奪居民合法被選資格且溯及過往,形同政治篩選。對言論自由及選舉民主影響深遠。修改法律有關審查部分亦缺乏可供參照的準則,易於被濫用。基於憲政主義限制權力並保障民權的觀點,學社反對有關修改。

論盡澳門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