綢繆規劃 部署用海
國務院去年底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澳門特區依法正式管理八十五平方公里的海域,為發展帶來新機遇。各界憧憬產業適度多元得以突破,對探索用海規劃紛紛獻策,商界亦瞄準海洋經濟帶來的新動能,磨拳擦掌。本澳的特殊區位及“一國兩制”優勢下,再度以海而興,並非夢話。
在國家“一帶一路”戰略下,內地多個省市乃至世界多地紛紛制訂海洋可持續發展戰略和政策,足見開發海洋為產業資源提供重要載體。
本澳雖已擁有海域管理權,卻嚴重缺乏海域管理經驗及人才,基本上無經驗可循,單靠自身發展,似乎大話西遊。觀乎多個團體及學術組織的探討,論調趨向與珠海共謀發展。
本澳作為自由港,在對外貿易上有較自由靈活及完善的制度和政策,亦早已搭通葡語系國家的橋樑,但缺點則是土地制約、人資短缺、沒有深水港;珠海土地資源豐富、人力資源充裕,長達七百餘公里的海岸線,具有建設大型深水港口的優良條件。雙方各有長短,亦正好互補。
問題是,無論是政府主導抑或市場主導的合作模式,都需要本地法律的支持。然而,本澳自接管海域一年以來,除打擊偷渡見成效、遊艇自由行起錨外,最重要的法律法規及整體用海規劃仍未出台。雖然當局已就《海域管理綱要法》諮詢,並列入明年立法規劃項目,但估計草擬法案及行政程序,最快要待明年立法會換屆後才能呈上,最終或要後年方能通過。
要用好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需要周密部署、合理規劃,並與城規科學結合。如何規劃好、發展好以及妥善管理好海域,是政府工作的新挑戰。但要等到《海域管理綱要法》出台才着手,不知何年何月。期間,政府宜兩條腿走路,擬好未來海洋發展的底稿,讓社會各界清晰短中長期計劃,了解從何着手、發展至何種規模,各界才能更針對性出謀獻策;同時,必須從現在起展開相關的人才培訓,為未來的管理及發展提早準備。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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