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
紛擾多時的聶樹斌案塵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日前再審宣判:聶樹斌無罪。河北省高級法院向聶家屬致歉。這是一個遲來的正義、遲來的道歉。
一九九五年,時年廿一歲的聶樹斌被認定為石家莊市郊區玉米地一起強姦殺人案的兇手,同年被執行死刑。十年後的二○○五年,王書金被警方抓捕,承認自己才是聶樹斌案的真兇。聶樹斌本應被平反,然而事情竟拖了九年。直到二○一四年底,最高法院指定山東高院複查此案,事件才有轉機。
最高法院改判聶無罪的理由是:缺乏客觀證據,作案時間不能確認,作案工具花上衣來源不能確認,被害人死亡時間和死亡原因不能確認,聶樹斌被抓獲之後前五天訊問筆錄缺失,案發之後前五十天內多名重要證人詢問筆錄缺失,重要原始書證考勤表缺失……
面對如此多的疑點,真難想像,河北地方法院當時為何會如此輕率地剝奪了一個花季少年的生命?應該說,今次最高法院判決守住了“疑罪從無”的底線,彰顯了司法正義。
聶樹斌不能白死,司法不能再蒙羞,聶案是否存在嚴訊逼供、誘供,王書金是否是該案的真兇,都有待釐清,期待有關部門盡快給聶樹斌家屬和公眾一個交代。
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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