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砍殺友人36刀判死
【本報訊】據中央社彰化縣七日消息:五十歲的男子陳世峰酒後與友人蕭國良起口角,砍殺友人三十六刀致死。彰化地院認為,被告否認犯行,手段兇殘,無教化可能,判處死刑。
指死者家屬殺人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佈的判決書,陳世峰和被殺害的蕭姓男子原本為朋友關係,去年十一月八日傍晚,兩人一起在社頭鄉老人會館外涼亭喝酒,兩人不知何故起口角,陳世峰回家後心生不滿,跑到蕭姓男子住處持刀砍殺蕭男。檢警事後相驗,發現蕭男頭部有十五處傷口,左手十處傷口,右手六處,左膝兩處,右膝兩處以及左胸一處。
陳世峰砍人時自己的左手虎口及大拇指也受傷,隔天前往診所縫合傷口,離去時也莫名將診所的飲水機踢翻,後來陳世峰喝下藥酒後開車離開卻自撞橋墩被逮。
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認為,被告無視本案客觀證據如此明確,仍矢口否認犯行,對案情堅不吐實,也沒有對被害人家屬有任何道歉及補償的行為,在法庭上還撰寫刑事告發狀,誣指被害人家屬因保險金殺害蕭男,足見被告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過之心。
法官審酌被告曾有多次竊盜以及妨害自由前科,在彰化監獄服刑期間,多次因細故或僅對他人之言行心生不滿即對其他受刑人實施暴力行為,顯見被告經過多年監所教化,仍未能使其後悔,又被告所為造成被害人家屬身心受創,家庭破碎,留下難以抹滅的痛苦,因此判處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母要一命賠一命
面對法院的判決,蕭母指出,她生了四女一子,女兒出嫁後,只有兒子跟她相依為命,沒想到對方把她的兒子砍到刀刀見骨,案件發生後,她天天以淚洗面,她要對方一命賠一命,感謝法官的判決。
蕭母表示,她們家原本和陳男一家人是好友,房子還曾給他們借住,陳世峰去年出獄後就常來找兒子,沒想到竟然會出此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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